股权质押合同

时间:2024-11-25 19:25:28
股权质押合同【热】

股权质押合同【热】

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股权质押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股权质押合同1

出质人: (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

质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

为确保 年 月 日当户(债务人) /甲方与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 )的《股权最高额典当借款合同》 (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所有或享有处分权的股权质押给乙方,为其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设定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质物状况

1.1 甲方自愿以其对 公司享有的 %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以下简称该股权)作为质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股权为主合同项下债权之担保。

1.2 该股权质物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担保范围

2.1当物的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在决算期内按照约定连续发生的一系列的借款当金(本金)、综合费用、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垫付的有关费用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等)。

2.2 续当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及续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过户税费等)。无论续当是加重当户息、费率负担还是减轻当户息、费率负担的,均属于担保范围。当户不续当的,典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息、费均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2.3 本合同项下约定的每一笔借款币种、金额、综合费用及利率和债务履行期限等均以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签订的具体合同、借款借据、当票或其他凭证为准。

第三条 被担保的'最高债权总额

3.1 被担保的最高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3.2 借款实行一次核定、周转使用、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内,不再逐笔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和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及综合费用率和利率等内容以借款借据或当票为准。

第四条 最高额决算期与质押登记

4.1最高额质押担保的债权的决算期间为二年,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每笔贷款具体起止日以甲方向乙方开立的收款凭证(即借据)或当票上标注的日期为准。

4.2 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甲方负责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并将上述该股权的《他项权利证明》交付乙方,相关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

4.3质权的存续期间与主债权诉讼时效一致,即从质权生效之日起到被担保的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日止。

第五条 质物占管

5.1 质押期间,甲方应将有关出资证明书原件交乙方保管。

5.2 质押期间,甲方股东权由乙方代行。

第六条 质权的行使

6.1 绝当发生以及出现主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乙方有权行使质权。

6.2 乙方在行使质权时,有权自行决定以拍卖、变卖方式处臵质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6.3 乙方依据本合同第6.1条以及主合同约定方式处分质物时,甲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臵任何障碍。

第七条 处置质押财产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清偿:

7.1 乙方代垫的费用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过户费等)。

7.2 当金息、费、违约金、赔偿金。

7.3 当金本金。

第八条 特别约定

质押物有损毁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卖或变卖质押物,并与甲方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九条 通知与通讯

9.1甲方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

9.2乙方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

9.3 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向上述通讯地址、电子邮箱,邮寄、发送文件等视为送达。

第十条 管辖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则可以向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1.1 实现质权的费用不在最高额担保范围之内。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及费用承担

12.1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12.2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2.3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见证、登记、过户、税费、保管、年检、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三条 声明条款

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11.2 12.4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股权最高额典当借款合同》的内容为准。

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权质押合同2

质权人(甲方):

出质人(乙方):

鉴于乙方依法拥有在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中的_________%股权,为保证还款,乙方拟将上述股权质押予甲方,甲方同意乙方上述质押。因此,双方兹达成如下股权质押协议:

第一条 有关各方

1.乙方持有标的公司_________股,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

2.标的公司是依法经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元,总股本_________股。

第二条 质押内容

乙方依法拥有在标的公司中_________%的股权,乙方拟将上述股权质押予甲方,作为其对甲方形成_________元欠款的还款保证。

第三条 质押登记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至标的公司股权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或以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质押。

第四条 乙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

乙方兹向甲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1.乙方是标的公司_______%股权的'合法所有权人,并有权力、权利和能力将其拥有的上述股权依据本协议质押及(或)转让给甲方;

2.乙方未在本 ……此处隐藏15888个字……>第一条 有关各方

1.甲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乙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持有标的公司________股,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

3.标的公司_________是依法经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元,总股本_________股。

第二条 质押内容

乙方依法拥有在标的公司中_______%的股权,乙方拟将上述股权质押予甲方,作为其对甲方形成________元欠款的还款保证。

第三条 质押登记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至标的公司股权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或以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质押。

第四条 乙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

乙方兹向甲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1.乙方系根据中国法律适当成立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乙方是标的公司%股权的合法所有权人,并有权力、权利和能力将其拥有的上述股权依据本协议质押及(或)转让给甲方;

3.乙方未在本协议项下拟质押及(或)转让的股权上设立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

4.乙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法人内部行动,以批准本协议下的'股权质押交易及批准和授权一代表签署及交付本协议;

5.乙方保证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还清对甲方欠款,如到期无法偿还,则依法将质押股权转让予甲方。股权转让协议另行签订。乙方有关部门负责促使标的公司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确保甲方获得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股权,并成为标的公司的股东之一。

第五条 甲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

甲方兹向乙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1.甲方系根据中国法律适当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甲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公司内部行动,以批准和授权一代表签署及交付本协议。

第六条 违约及赔偿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条款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该等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如因本协议下的或有关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对本协议的解释而产生争议,双方同意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等争议。

2.如在一方就该争议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的三十天内双方仍不能满意地解决争议时,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判。

第八条 本协议的修改

本协议的修改仅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本协议的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

第九条 生效和文本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盖章并经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完成本协议第三条所述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办理质押登记使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权质押合同15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

乙方依借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大写)元整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条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____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借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 本股权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借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 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借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借款本息。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 本合同是所担保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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