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赁合同

时间:2024-08-17 19:25:13
住房租赁合同15篇

住房租赁合同15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住房租赁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住房租赁合同1

合同当事人: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坐落于区/县路弄/新村____号___室________部位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该出租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的合用部位、装修情况、附属设施及设备情况,由双方在附件中列明。

三、该房屋用途为_,乙方应按上述用途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四、该房屋月租金合计为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千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乙方应当于每月_______日前,以_______方式将租金交付甲方。

五、租赁合同的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

六、甲方应当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已经将房屋交付乙方。

七、租赁期限届满后,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应当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除存在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甲方应予同意。

八、甲方应当定期对房屋进行养护,保证房屋处于正常的可使用状态。乙方应当合理使用房屋,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发现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发生自然损坏的,应当及时向甲方报修。

甲方对乙方的报修,应当按规定的修理范围及时进行修理。

九、甲方养护、维修房屋时,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对乙方使用房屋的影响。乙方应予自给,不得借故阻挠。

十、乙方装修房屋或增设附属设施的,应当事先书面征得甲方同意。对增设的附属设施,由双方另行约定产权归属及维修责任。

十一、乙方需改建、扩建房屋的,应当事先书面征得甲方同意。改建、扩建后的房屋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房屋的维修责任、租金等由双方另行约定。

十二、经双方商定,甲方向/不向乙方收取租赁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为_元(大写:_______万_____千_____佰____拾______元整),由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当开具收据。租赁关系终止后,租赁保证金除用于抵充合同约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归还乙方。

十三、乙方需转租房屋的,应当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租期间,乙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并向甲方支付转租收益,转租收益的标准由双方另行约定。

十四、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的,应当退还乙方已付租金。

并支付给乙方延期交付房屋期间租金_%的违约金。

(二)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的,应当支付相当于拖欠租金额_%的违约金。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六个月的,甲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的,甲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四)甲方对乙方报修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自然损坏未能及时修复,造成乙方或他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五)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房屋损坏,乙方未及时修复,造成甲方或他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乙方应负责赔偿。乙方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甲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六)一方按规定解除租赁合同的,另一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五、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六、其他有关房屋租赁事宜及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愿意共同遵守(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及有关规定。

十七、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份,交易中心__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住房租赁合同2

甲方: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求租方)

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及其他情况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___市___区______号

2、所出租房屋的房屋购房合同编号:_________ 。

第二条:房屋内部的装修情况及主要设备

(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需要写明内的装修情况及主要设备设备情况:房屋为简易装修,其内设备为不锈钢防盗门,钢板楼梯,房屋楼梯下的隔断。)

第三条:房屋租赁的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月/年)。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

租赁期限届满前___天,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需要向甲方提供提出,由甲方决定是否继续续签合同。

租赁期限内,如甲方出卖房屋,应提前___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___天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乙方逾期不予答复,那么视为其放弃该权利。

第四条:租金及其交纳方式

每月租金___元,大写_________。

租金按年交付。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年的租金。

第五条:押金

押金___元,大写_________。该押金用于保障房屋内的设备完好,如出现设备损坏的现象,甲方有权按照市场价格扣除相应的赔偿款。

如合同期满,乙方没有损害房屋内的设备,则甲方应该在合同期满日如数退还。

第六条:房屋出卖

租赁期间如甲方出卖房屋,乙方又不愿意购买,则甲方应保证乙方可以继续租赁,直至租赁期间届满。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依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第八条:优先承租权

租赁期间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则乙方在同等 ……此处隐藏18883个字……于签署该契约的同时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补偿金,该补偿金的计算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以各该期应付租金为本金,按各该期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三)该契约文本

甲、乙双方同意采用市房地局制定之《北京市外销商品房买卖契约》文本或市房地局新文本。

第十三条 以租代售之实施

(一)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作出购买该物业的明确意思表示后或于1999年8月一次付清全部购房价款后,甲乙双方于日内,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之条件签署该契约及其补充协议。

(二)乙方按该契约及其补充协议之规定向甲方付清该物业之购房价款后,甲方该物业之权属证件即开始办理。

第六章 该物业之修缮与室内装修

第十四条 该物业之修缮

甲方对该物业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二之装修及设施状况的部分,应于该物业起租日起天内予以修缮至符合上述要求。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负责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负责对该物业承担保修责任。

第十五条 该物业之室内装修

甲方向乙方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该物业后,乙方有权对该物业进行室内装修。本合同依约终止时,乙方应及时将该物业交还甲方。乙方应于交还该物业时,将其恢复原状或按甲方要求对装修予以保留。乙方对该物业之装修费用,甲方不予退还或作出任何补偿。

第七章 双方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责任

(一)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物业交付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收回该物业。

(二)甲方负责该物业之保修,负责对该物业及其设备、设施和附着物等进行日常维修,以保证该物业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甲方保证该物业公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及24小时的保安工作。

(三)乙方选择履行该契约时,甲方应按该契约规定履行该物业卖方之义务。

第十七条 乙方责任

(一)按本合同规定,按期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二)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该物业及其附属设施,乙方在租赁期间或将来购房后,不得随意更改该物业的结构、外观、设备和用途,亦不得在亭院内搭设任何建筑物等,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应当遵守该物业之《物业管理公约》。

(四)对于甲方对该物业进行之日常维修,乙方得给予甲方进出该物业之方便,并给予适当协助。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之事由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不可抗力事件包括:

(一)人力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

(二)人力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其他事件。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事由之主张

本合同双方在向对方提供有关主管部门之证明文件后,方可作为主张本合同免责的事由。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甲方之违约责任

(一)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与甲方有关或与该物业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甲方未能于本合同规定的该物业之交付日期向乙方交付该物业,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期间自该物业应交付之日第二日起到实际交付日止,以该期间甲方应收之租金金额的日万分之进行计算。逾期超过天,甲方未交付该物业,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全部已付的租金及其他费用,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自乙方实际付款日起至甲方将全部款项实际退还乙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一条 乙方之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应当按未付之租金部分的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天,乙方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拖欠之全部租金及其他费用。乙方除向甲方继续支付上述违约金外,并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自乙方应付款日起至乙方将全部款项实际支付甲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租金押金作为乙方履约的保证。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单方中止合同,该押金不予退回;如至年月,履约正常,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则该押金充抵租金。

(二)因乙方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十章 附则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税费

本合同所发生之税费,由甲方和乙方分别按政府规定缴纳。

第二十三条 合同效力与法律适用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即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及其附件之手写与印刷文字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更改,须经甲、乙双方附签。

(三)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五条 文字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用中文书写,任何译本只做参考,其他文字文本之条款或意思表示与中文文本不一致者,均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二十六条 通知与送达

(一)所有通知可用电传、传真或挂号邮件发出。各方相互发出的通知及书信须按照本合同所列的各方地址发出。

(二)每一方在任何时候更改其通讯地址时,可用电传、传真或挂号邮件通知另一方。

(三)任何用电传或传真发出的重要通知或书信应该使用信件挂号寄出加以确认(但未能发出此种确认不得使电传或传真发出的通知或书信失效)。

(四)任何用电传或传真发出的每一通知或书信,发出时间须被视为收到时间(但如果发出当日并非一营业日,则下一营业日开始营业时须被视为收到时间,以及用传真发出时,发出的电传机自动显示出收件人的电传号码及接收代号时须被视为收到时间);如用信件发出,在人手交递时或在出寄后14天,须被视为收到时间。

第二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八条 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两份,由见证律师事务所及有关机关备案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章)(签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见证人: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 师: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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